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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足功夫 争做明白人、规矩人、清白人

发布日期:2024-05-21 信息来源:一公司 作者:金成 字号:[ ] 分享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本人通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叩开了“学习之门”,开启了“自律之门”,勤入“群众之门”,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要下足党纪学习“三门功”,争做“三种人”。

叩开“学习之门”,在“深学细悟、对标对表”上“下苦功”,争做“知纪正心”的“明白人”。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此次学习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的十八大后进行的第三次修订,《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乘时顺变,学之愈勤、知之愈明。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深悟透《条例》为重点,将《条例》作为“案头卷”“枕边书”,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在苦苦求索中知其表、明其里,清除思想杂草、洗涤灵魂角落,正心明道,筑牢思想上的“防火墙”;要对标对表“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紧扣党的“六项纪律”要求,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平台,主动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政治生活中勤于学,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做“知纪正心”的“明白人”。

守牢“自律之门”,在“自我检视、自我防范”上“下真功”,争做“明纪正身”的“规矩人”。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每一名党员要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时时以现实典型案例为“活教材”为“镜鉴”,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以案示警”,举一反三,吸取反面典型“无知无畏”的惨痛教训,常敲“警醒钟”,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绷紧廉洁自律之弦;要自我防范,弄清楚“规矩是什么”“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守“慎初、慎行、慎微、慎独、慎终”的处事原则,不碰“红线”、不踩“界线”、不越“底线”,争做“明纪正身”的“规矩人”。

勤入“群众之门”,在“正确用权、谨慎用权”上“下严功”,争做“守纪正行”的“清白人”。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党纪学习不仅在于“知”,更在于“行”。从不让孩子“看白戏”的焦裕禄,到“不许揩公家一点油”的谷文昌,再到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优秀县委书记廖俊波……一批批先进楷模,为我们树立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标杆”,干净干事的“标尺”。心有戒尺,行有所止。要摒弃“学归学做归做”、学用“两张皮”的形式主义,坚持把正确用权刻入脑海,把谨慎用权融入骨髓,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要谨慎用权,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守纪正行,把全部精力集中到造福职工群众上,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坦坦荡荡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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